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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杂交水稻种子生产管理规定
颁布单位: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日期: 2023.11.27
法规编号: C6C106020230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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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四届)第十一号。为了加强杂交水稻种子及其亲本种子生产管理,规范种子生产秩序,提高种子质量,保障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福建省种子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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