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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
颁布单位: 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日期: 2024.04.08
法规编号: B2511012024001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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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七届)第十三号。为加强红色资源的保护利用,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弘扬红色文化,传承红色基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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