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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关于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颁布单位: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颁布日期: 2024.04.07
法规编号: A74205420240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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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呼政办发(2024)12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6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内卫规范〔2022〕4号)精神,不断满足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多样化照护服务需求,促进我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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