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系统]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呼和浩特市地名管理条例》等6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颁布单位: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日期: 2024.04.12
法规编号: A7311012024001915
网员用户您可以卸载法规正文(最多10篇)
法规简介: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六届﹞第二十二号。《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呼和浩特市地名管理条例〉等6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于2024年3月6日呼和浩特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经2024年3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卸载法规目录]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北京国信迅捷信息资源开发技术有限公司 国信法律网 京ICP备16065196号 ICP证:京B2-20170614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1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