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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布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地区)的通知
颁布单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颁布日期: 2022.11.17
法规编号: L350032022009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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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人社厅函(2022)169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报送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62号)要求,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的基础上,经研究,确定了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地区)名单,现予以公布。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在先行城市(地区)所在地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参加个人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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