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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颁布日期: 2022.09.22
法规编号: L350032022007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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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人社厅发(2022)50号。为进一步落实好《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要求,切实发挥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效果,促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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