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条例》《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甘南藏族自治州城乡饮用水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 |
| 颁布单位: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颁布日期: |
2026.08.07 |
| 法规编号: |
FA311012026004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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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规简介: |
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3号)。《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条例〉〈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甘南藏族自治州城乡饮用水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经2026年6月30日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2026年7月30日已由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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