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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变通规定》和《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的决定
颁布单位: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日期: 2025.08.01
法规编号: FA11101202500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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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变通规定>和<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经临夏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月10日通过,已由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5月28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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