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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回族自治州天山天池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
颁布单位: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日期:
2026.08.31
法规编号:
F5110432026073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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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7号。为加强天山天池风景名胜区管理和服务,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区资源,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与文旅产业协同发展,促进天山天池风景名胜区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天山天池风景名胜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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