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系统]
 
海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条例
颁布单位: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日期: 2023.08.30
法规编号: F3E11012023005522
网员用户您可以卸载法规正文(最多10篇)
法规简介: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十一号。为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打造生态文明高地,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卸载法规目录]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北京国信迅捷信息资源开发技术有限公司 国信法律网 京ICP备16065196号 ICP证:京B2-20170614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1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