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简介: |
宁政办(2022)24号。为进一步做好全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不动产“登记难”问题,以实际行动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青海省自然资源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化解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青自然资规〔2021〕4号)、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妥善解决全省房屋建筑竣工验收备案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青建工〔2021〕1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