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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尕日塘秦刻石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颁布单位: 青海省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 2025.09.30
法规编号: F3220542025004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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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青政(2025)34号。尕日塘秦刻石是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重要成果,是我国目前已知唯一存于原址且海拔最高的秦代刻石。刻石的发现,对研究秦代政治格局、文化形态、地理认知以及古代交通路线等方面具有重大的历史、艺术与科学价值。为切实加强尕日塘秦刻石保护管理利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省人民政府决定将尕日塘秦刻石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列入第十一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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