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系统]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3年度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成效明显地区单位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
颁布单位: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颁布日期: 2024.09.29
法规编号: F3220542024004913
网员用户您可以卸载法规正文(最多10篇)
法规简介: 青政办函(2024)90号。为进一步树立为实干撑腰鼓劲工作导向,不断激励全省上下大胆创新、实干担当,在“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已要严”上作表率,推动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3年度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成效明显地区开展督查激励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函〔2024〕61号)和全年政务督查、各类各项表彰激励、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通报问题及整改等情况,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对2023年度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8个市(州)、30个县(市、区)和2个单位予以督查激励,并相应采取28项激励支持措施。希望受到督查激励的地区和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争先创优上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卸载法规目录]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北京国信迅捷信息资源开发技术有限公司 国信法律网 京ICP备16065196号 ICP证:京B2-20170614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1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