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颁布单位: |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
颁布日期: |
2022.10.14 |
法规编号: |
F3220542022008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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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
青人社厅函(2022)576号。为进一步落实好《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要求,切实发挥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效果,促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50号)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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