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简介: |
青政办(2022)19号。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10号)、《财政部关于财政资金注资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财建〔2015〕106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财经规〔2016〕2800号)、《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提高财政出资效益的通知》(财预〔2020〕7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本级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