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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诉源治理工作的决定
颁布单位: 张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日期: 2024.07.15
法规编号: F2A1101202400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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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张人大常发(2024)32号。为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推动高水平平安张掖、法治张掖建设,根据相关法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作出如下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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