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校车服务全覆盖工程》(兰政办发〔2013〕233号)的通知 |
颁布单位: |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颁布日期: |
2023.01.09 |
法规编号: |
F24205420230003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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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
兰政办发(2023)4号。为进一步完善校车服务全覆盖工程的合理实施,全面保障全市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上下学安全乘车问题,确保省、市校车服务专项奖补资金政策的有效衔接,决定废止《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校车服务全覆盖工程的通知》(兰政办发〔2013〕233号)。市级校车服务专项资金按照县区财政校车实际运营投入金额的20%进行奖补,校车服务范围仍为农村地区家校距离3公里以外的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或非寄宿制学生。同时,由市财政局和市教育局联合制定《兰州市校车服务市级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确保校车服务资金的使用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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