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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街道居民议事工作规定
颁布单位: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日期: 2026.03.30
法规编号: F1M1101202600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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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五届】第四十一号。为了规范街道居民议事工作,保障街道居民参与街道公共事务管理和监督,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根据《陕西省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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