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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陕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条例
颁布单位: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日期: 2024.12.03
法规编号: F1M11012024006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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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五届】第二十三号。为了保护传承发展陕南民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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