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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宝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三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颁布单位: 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日期: 2026.07.31
法规编号: F1511012026003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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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六届〕第十七号。《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宝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三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于2026年7月3日经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2026年7月29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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