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 |
西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西安市民政局;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西安市医疗保障局;西安警备区政治工作处 |
颁布日期: |
2025.01.17 |
法规编号: |
F1420542025000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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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
市退役发(2025)10号。为保障我市优抚对象医疗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军人事务部等6部门关于印发〈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2〕3号)《退役军人事务部等4部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2〕49号)以及《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陕退役军人厅发〔2023〕4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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