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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颁布单位: | 陕西省民政厅 |  
          | 颁布日期: | 2025.06.23 |  
          | 法规编号: | F1220542025003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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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简介: | 收养是依法创设父母子女人身关系的重要民事法律为,事关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群众的切身利益,具有严格的政策性和规范的程序性。审计反馈问题发现,部分收养登记机关在办理国内收养子女登记过程中,情况掌握不实、资格审查不严、程序把关不细、依据政策不准、档案资料不全、登记质量不高等问题凸显。为进一步规范收养登记服务工作,推进专项治理成果转化,本着“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依据《民法典》《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民政部《收养评估办法(试行)》(民发〔2020〕144号)和相关法规政策规定,现就收养有关事项规范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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