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颁布单位: |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陕西省司法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自然资源厅;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水利厅;陕西省农业农村厅;陕西省林业局;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
颁布日期: |
2021.04.30 |
法规编号: |
F122054202300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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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
陕环发(2021)22号。为规范陕西省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工作,确保受损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陕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全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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