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力做好2023年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颁布日期: |
2023.01.06 |
法规编号: |
E5220542023000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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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
渝府办发(2023)1号。2023年春运从1月7日开始,至2月15日结束,共计40天。为全力做好2023年春运工作,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需要,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春运工作专班关于印发〈2023年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春运发电〔2022〕2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关于全力做好2023年春运工作的意见》(发改运行〔2022〕191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全力做好2023年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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