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25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 |
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科学技术局;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司法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重庆市交通局;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知识产权局;重庆警备区政治工作局; 重庆警备区保障局;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重庆市地方志办公室;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重庆市通信管理局 |
颁布日期: |
2022.03.25 |
法规编号: |
E52205420220024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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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
渝退役军人局(2022)1号。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扎实做好优待工作,提高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以下简称优抚对象)的政治社会地位,保障其生活、医疗、养老等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0〕1号)等法规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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