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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颁布日期: 2022.01.28
法规编号: E522054202200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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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渝府办发(2022)16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精神,进一步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制度,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建立健全我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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