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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发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基层治理作用若干规定
颁布单位: 山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日期: 2024.11.29
法规编号: E4C10112024006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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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山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24)4号。为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和文明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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