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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颁布日期: 2021.12.29
法规编号: E422054202200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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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藏政办发(2021)36号。为进一步健全我区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发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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