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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通知
颁布单位: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颁布日期: 2023.08.15
法规编号: E3420542023004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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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昆政办(2023)33号。为规范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总结火灾教训,强化责任追究和火灾防范措施整改,推进消防安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公安部关于修改〈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21号)、《应急管理部 公安部关于印发〈消防救援机构与公安机关火灾调查协作规定〉的通知》(应急〔2021〕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9号)、《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建立涉火案(事)件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云检会〔2022〕4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结合昆明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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