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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暂行)
颁布单位: 昆明市医疗保障局
颁布日期: 2022.03.31
法规编号: E342054202201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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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云政办规〔2021〕1号)精神,为建立健全昆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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