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印发《关于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云南省数据局;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
| 颁布日期: |
2026.03.25 |
| 法规编号: |
E3220542026002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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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规简介: |
云民发(2026)33号。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的意见》(国办函〔2025〕75号)精神,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加快建立完善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体系,更好满足重度残疾人多层次多样化托养照护服务需求,结合云南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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