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简介: |
筑府办发〔2024〕4号。为进一步规范贵阳市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以下称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秩序,加强市场管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2020修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5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20〕20号)等规定,结合贵阳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