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简介: |
筑府发〔2026〕10号。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做好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区域管理,减少大气污染,持续巩固提升环境空气质量,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贵州省生态环境损害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贵州省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区域划定方案》《贵阳贵安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贵阳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办法》《贵阳市森林防火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贵阳贵安实际,制定本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