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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的通告(2026年)
颁布单位: 贵阳市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 2026.08.21
法规编号: E2410402026073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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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筑府发〔2026〕10号。为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进一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和省、市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7月1日起,在贵阳市二环路范围内(指东二环、西二环、南二环、北二环合围的区域)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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