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简介: |
筑府办函(2025)63号。为贯彻落实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建立健全公交运营企业(以下简称公交企业)服务质量、绩效评价和考核激励机制,不断提升公交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国务院令第793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财建〔2016〕34号)、《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交运发〔2023〕14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黔府办发〔2023〕25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