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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颁布单位: 贵州省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 2025.12.26
法规编号: E2110082025069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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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黔府发(2025)9号。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及时清除影响改革发展的制度性障碍,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有效实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12号)要求,省人民政府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经省人民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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