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
颁布单位: |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颁布日期: |
2023.03.31 |
法规编号: |
E14205420230024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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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3〕18号)相关要求,从2023年4月1日起,各区(市)县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90%执行,现就调整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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