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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发改委、成都市住建局、成都市水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 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发改委;成都市住建局;成都市水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
颁布日期: 2022.06.27
法规编号: E142054202200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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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成财规(2022)2号。为规范我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保障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维护和建设,防治水污染,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四川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4〕151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综〔2015〕4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水利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事宜的通知》(川财税〔2020〕17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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