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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存量住房交易计税价格核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
颁布单位: 成都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颁布日期: 2022.06.14
法规编号: E1420542022008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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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成财规(2022)1号。为加强我市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征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财税〔2011〕61号),自2022年7月1日起,我市存量住房交易合同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继续按存量住房申报价格评估值征税。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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