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民政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川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 |
| 颁布日期: |
2025.12.30 |
| 法规编号: |
E12205420260016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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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规简介: |
川民规(2025)10号。为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收取、管理、使用和退费的监管,规范引导养老机构健康发展,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保障服务对象合法权益和财产安全,根据民政部等7部门《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制定本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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