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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关于实施女职工生育休假期间用人单位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
颁布单位: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川省大数据中心
颁布日期: 2026.03.14
法规编号: E122054202600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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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川人社规(2026)1号。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健全“一老一小”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发〔2025〕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大人力资本投资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26〕5号)精神,推动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探索建立合理的生育休假成本共担机制,现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在女职工生育休假期间用工成本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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