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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扩面推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的通知
颁布单位: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省广播电视局;四川省能源局;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颁布日期: 2025.08.01
法规编号: E1220542025004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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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川发改法规规(2025)380号。2020年以来,我省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推行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各地积极探索,积累了一定经验,但也反映出定标机制尚未理顺、定标规则不尽完善等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明确:“厘清专家评标和招标人定标的职责定位,进一步完善定标规则,保障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和需求依法自主选择定标方式并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探索招标人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范围内自主研究确定中标人”。为依法保障招标人自主权,促进招标投标竞争择优作用充分发挥,现就在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推广运用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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