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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的通知
颁布单位: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财政厅
颁布日期: 2024.12.05
法规编号: E122054202500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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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川医保规(2024)11号。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的意见》(川办发〔2023〕38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21〕85号)等文件要求,为健全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推动我省建立公平享有、规范统一、运行高效的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以下简称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切实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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