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6部门关于延长《四川省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办理实施细则(暂行)》有效期的通知 |
颁布单位: |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审计厅;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颁布日期: |
2024.06.05 |
法规编号: |
E1220542024004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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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
川经信规(2024)2号。经评估和合法性审查,2022年5月20日印发的《四川省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办理实施细则(暂行)》(川经信规〔2022〕2号)文件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6月20日,原文无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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