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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等14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程序规定》《四川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办法》《四川省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管理办法》《四川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四川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颁布日期: 2023.10.30
法规编号: E122054202400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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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川环规(2023)4号。为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生态环境厅等14家单位组织对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配套文件进行修订。现将修订后《四川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程序规定》《四川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办法》《四川省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管理办法》《四川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四川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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