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互联网首诊”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试行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 |
颁布单位: |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
颁布日期: |
2023.02.22 |
法规编号: |
E1220542023003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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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
川医保规(2023)4号。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疾控局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医保发〔2023〕1号)等文件要求,适应疫情防控新形势新任务,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工作,经研究,现公布“互联网首诊”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试行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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