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的公告 |
颁布单位: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
颁布日期: |
2022.12.20 |
法规编号: |
E122054202201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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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和“一网通办”前提下“一次都不跑”改革精神,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97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512号)要求,现决定对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甲、乙级资质新立、延续、变更、补证、注销审批(以下简称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批)工作进行改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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