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将强直性脊柱炎等四种疾病纳入门诊特殊疾病管理的通知 |
颁布单位: |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财政厅 |
颁布日期: |
2022.05.12 |
法规编号: |
E12205420220054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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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
川医保规(2022)6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为进一步减轻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按照“循序渐进、逐步纳入”原则,经研究,决定将强直性脊柱炎等疾病纳入门诊特殊疾病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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