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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水利厅关于继续暂停征收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的公告
颁布单位: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水利厅
颁布日期: 2022.05.26
法规编号: E1220542022005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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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川财规(2022)7号。为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5号)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在我省范围内继续暂停征收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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