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系统]
 
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明确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颁布单位: 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颁布日期: 2022.03.17
法规编号: E1220542022004189
网员用户您可以卸载法规正文(最多10篇)
法规简介: 川财规(2022)3号。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规定,经省政府同意,《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明确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川财规〔2019〕2号)规定的限额标准及定额标准,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卸载法规目录]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北京国信迅捷信息资源开发技术有限公司 国信法律网 京ICP备16065196号 ICP证:京B2-20170614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10007号